“尊严”是一个非常高尚,严肃的词,它在文章中文章中出现的频率较低,因为它很难解释,但只要你在生活中接触到了它,含义不言而喻。
楼上的伯伯买了一只野鸡,装在笼子里,准备炖了吃。据说非常养生,我在书上见过野鸡,知道它非常美丽,头上还有宝石一样的冠。当我跑去看时,尽管有心里准备,还是愣住了。
这野鸡,太漂亮了。要不是事先知道,我还以为它是断尾的孔雀。它头和颈都是血红色,在阳光的照耀闪着亮光。颈下面的颜色混杂,有蓝,有黑,还有黄色。它的尾漂亮无比,让人想起羽扇。只是,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愤怒,头已经撞破了,露出粉红色的肉。
它见有人来了,突然骚动。他在狭小的笼子里跳来跳去,差点把笼子掀翻。折腾了半天,它似乎才明白一切是徒劳的,渐渐地安静下来。
阿姨走过来,准备杀鸡。
当她打开笼子的那一瞬间,野鸡窜了出来。它想飞,可翅膀被绳子绑得死死的。它只好一路跳,想跳远些。
阿姨追了几步,就把它抓住了。
野鸡大怒。它身为山中凤凰,怎甘心沦为人类的口中餐。它想扑腾,却被死死按住。我注视着野鸡的眼睛,它的一切想法都在上面。
我想抚摸它,在我的手刚碰到它羽毛的一霎,野鸡突然转头,狠狠地啄了我一下。我痛得缩回手。野鸡不愿意。它毕竟是野物,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。它憎恶人类,人类把它当作玩具,可以肆意糟蹋。可以玩弄它。我看着挣扎的野鸡,突然对它产生了空前的敬意。它明知一切是徒劳,为什么还要做无用的反抗?
我想,野鸡与家鸡最大的差别,就是对尊严的认识。野鸡是有尊严的,像人一样。它不甘为任何人服务,它要用生命去诠释它的价值。它关在笼子里要反抗,对必然的结果要反抗,对戏弄要反抗。它若是会说话,一定会说:“士可杀,不可辱!”
江西省西山学校
初二一班
王彦苹
指导教师:余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