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,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。
二、活动目的
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,激发全校师生爱国、爱校的热情,增强民族自尊心、自信心和自豪感,进一步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。
三、组委会
长:郝 涛
成员:朱 樾 胡赵云 张 群 沈 丹
四、评委组
组 长:朱樾
组 员:学生会文艺部全体成员
统分员:学生会学习部全体成员
五、参赛对象、比赛形式及人数要求
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的学生。本次比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,表演形式为合唱。以班级为单位,要求人人参与。
六、比赛要求:
1.参赛各队须演唱两首参赛曲目。一首为必选曲目《歌唱祖国》,另一首为自选曲目。自选曲目内容应健康向上,以围绕庆祝建国六十四周年或歌颂党、歌颂祖国为主题。
2.每首参赛曲目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,上下场速度要快。
3.参赛各队选出指挥一名,由我校在校生担任,校外人员不得参与比赛。
4.必选曲目演唱完毕后由指挥报出自选曲目的名称方可开始演唱。
5.本次歌咏比赛为班级大合唱,不采用任何形式的伴奏。
6.比赛顺序待抽签后决定。
七、评分原则:
1.歌曲主题内容健康,演唱不超时。(1分)
2. 合唱人数符合规定,队员排位整齐有序,进、退场秩序良好。(1分)
3.演出服装整齐统一,得体大方,能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。(2分)
4. 演唱时.精神饱满、积极乐观、保持良好台风。面部表情自然大方,充分显示青年学生的朝气和活力。(2分)
5.演唱时要求声音宏亮协调,节奏准确,声情并茂,没有走音现象。(2分)6.指挥手势准确,节奏准,姿势优美。(2分)
7.合唱歌曲有一定难度,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,有感染力。(1分)
8.设参赛人数分,若参赛人数全部到齐的班级奖励1分,缺一个扣0.2分,最多不超过2分。
八、记分方式:
1.集体奖: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,加总分后并取平均分,再加上或减去参赛人数分为比赛最后成绩。
2.优秀指挥员: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,加总分后并取平均分。
九、奖项设置:
大赛将设两个奖项:1.集体奖: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7名,其余均为鼓励奖。2:个人奖:评出优秀指挥员10名。
十、比赛时间:2014年9月28日晩
十一、比赛地点:学校体艺馆